秋毫简介

秋毫是汉语双音节词,拼音为qiū háo,注音为ㄑㄧㄡㄏㄠˊ。本义指秋季鸟兽新生的细毛,比喻极微小的事物。

该词语常见于《史记·项羽本纪》“秋毫不敢有所犯”、《孟子·梁惠王上》“明足以察秋毫之末”、《淮南子·说林训》“秋毫之末,视之可察”等典籍。衍生出“明察秋毫”“秋毫无犯”等成语,前者形容观察入微,后者指军纪严明。

其出处可追溯至《孟子·梁惠王上》,“明察秋毫”即源于此。

岳甫·秋毫的诗句(共1句)

  岳甫(1137—1204),字葆真、大用,号周伯,相州汤阴(今河南)人。岳飞之孙,岳的长子,1183年(孝宗淳熙十年),岳甫知池州。1185年(淳熙十二年),提举浙东常平。1186年(淳熙十三年),以朝奉郎知台州兼提举本路常平盐,寻移知庆元府兼主管沿海制置司公事。1188年(淳熙十五年)除尚书左司郎官,累官至吏部尚书。《全宋词》存其词两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