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李花的诗句(共2句)

李花简介

,即李树的。植物“李”,又名玉梅,古称嘉庆子,为蔷薇落叶小乔木,花期因地区、因具体品种而异,通常南方为3秦岭-淮河以北4至5月。白花,虽小而繁茂,素雅清新。果实呈黄色或深红色。除可生食外,还可加工成李子干或李子酱等。

李的品种繁多,辽宁等省的秋李,河北、安徽等地的玉皇李,贵州的青脆李浙江的金塘李、富仁李、醉李;红白美人李,福建的芙蓉李、胭脂李,四川的心李,河南的樱桃李,北京的大红李,江苏的桂花李,广东的华南李,东的朱砂李、玫瑰香李等为上品,味极佳,闻名全国。 食用功效: 具有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止痛、利水等功效,可用于治疗跌打损伤、瘀血骨痛、水肿、糖尿病、赤白痢、小儿丹毒、赤白带下等病症。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