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简介

"鸣"是汉语中描述自然声响的核心词汇,其基本语义指向自然界的雷声轰鸣现象。该词语在《汉语词典》中被规范标注为动词和形容词双重词性,拼音为"léi míng"。作为自然现象描述词,"雷鸣"既可单独使用(如"窗外雷鸣不断"),也常与"电闪"组合形成"电闪雷鸣"的成语结构。在比喻层面,"雷鸣"被广泛应用于文学创作和日常表达,用以形容掌声、机械轰鸣等具有震撼效果的声响。日本汉字体系直接借用该词,标注为"雷鳴",对应日语释义为"雷鸣般的巨大响声"。

林占梅·雷鸣的诗句(共1句)

林占梅,历史人物,是中国清朝官员。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于1802年上任台湾府儒学训导,隶属于台湾道台湾府,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该官职主要从事台湾府境内之教育行政部分,受台湾府儒学教授制约,该官职亦通常为闽籍,语言可与台湾人互作沟通,事实上,教学上也以闽语为主,官话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