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为汉语常用词汇,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经营酒水及餐饮的场所,包含酒肆、酒店等实体空间;二是指经营此类场所的人员,如酒店主人或酒保。该词在历代文献中皆有使用记载,如清代洪升《长生殿·疑谶》即有"酒家有么"的对话场景。现代汉语中,"酒家"既可独立使用指代餐饮场所(如"茶楼酒家"),也可作为餐馆名称构成要素(如"杏花村酒家")。其法语对应翻译包含restaurant、hôtel等四种场所类型,印证了词义的多维性。古籍中还派生出"酒家胡"等延伸词汇,特指古代酒肆中的胡族侍女。
陈著(1214~1297),六月十三日戌时生,小名祥孙,字子微,小字谦之,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武康县。曾祖宏,祖伸,父德刚,兄弟二人,娶童氏。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1260),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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