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剑气的诗句(共1句)

剑气简介

剑气作为汉语词汇具有双重释义:其一指宝剑的精光,如《国语辞典》所载"剑气冲霄"的例证;其二引申比喻人的才华禀赋,该用法可追溯至南朝梁代任昉《宣德皇后令》中"剑气凌"的文学表达。唐代诗人钱起在《江行无题》中通过"自怜非剑气"的对比修辞,进一步强化了该词汇的象征意蕴。清代龚自珍歌中"剑气"与"箫心"的意象组合,构建了刚健才情与柔婉情思的二元审美体系。在哲学层面,该词汇被纳入传统文化"气"的范畴,与"书卷气""兰气"等共同构成汉语精神意象群。

张煌言的诗词曲代表作

张煌言(1620年78日—1664年10月25日),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
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南京失守后,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后奉鲁王,联络十三家农民军,并与郑成功配合,亲率部队连下安徽二十余城,坚持抗清斗争近二十年。康熙三年(1664年),随着永历帝、监国鲁王、郑成功等人相继死去,张煌言见大势已去,于南田的悬嶴(ào)岛(今浙江象南)解散义军,隐居不出。是年被俘,后于杭州遇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
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