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岳·将相的诗句(共1句)

将相简介

将相,汉语词语,拼音为jiàng xiàng,注音符号为ㄐㄧㄤˋ ㄒㄧㄤˋ。该词始见于战国时期《墨子·法仪》,原指将帅和丞相,后泛指文武大臣。

其内涵分为狭义与广义:狭义专指军事统帅与宰相的合称,广义代指古代高级文武官员。汉代文献中该词已扩展为军政要员的统称。

其典源可追溯至《墨子》“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历代典籍沿用广泛:《史记》记载“诸侯及将相相与共请尊汉王为皇帝”。

方岳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岳(1199~1262),南宋人、词人。字巨,字元善,号秋崖,又号菊田。徽州祁门(今属安徽)人,一说台州宁海(今属浙江)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经明行修,隐居不仕,以诗名世。有《深偶谈》。全宋诗诗文不用古律而以意为之。有《秋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