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简介

"江水"作为汉语词汇,其核心义项包含两重含义:一指长江的特定水域(即长江水),二泛指江河中的流动水体。该词的形成历经语义演变——先秦时期特指长江,战国后逐渐扩展为流域支流通称,南北朝至隋唐形成"南江北河"的命名格局,南方主要江河普遍以"江"命名。语言学研究表明,"江"字的"工"部体现河流宽直的特征,与长江水文形态相契合。在纳西族文化中,江水被赋予"万万金贵之水"的哲学意涵,成为生产实践与精神信仰的核心载体。

李之世·江水的诗句(共1句)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藏叙》、韩上桂《北游草叙》二文,可供参考。康熙《新会县志·艺文下》录其诗三十一首、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八首,《明诗纪事》六首。《鹤汀集》录有邑志小传、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