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介·火焰的诗句(共1句)

火焰简介

火焰指火的灼热发光的气化部分。火焰是一种状态或现象,燃烧着的可燃气体,发光,发热,闪烁而向上升。

燃烧既是化学现象,也是一种物理现象。

火焰可以给人带来许多益处,但使用不慎也可产生危害。产生火焰的三个条件是有可燃物,有氧化剂,温度达到着火点。

火焰并非都是高温等离子态,在低温下也可以产生火焰。

石介的诗词曲代表作

石介(1005-1045)字守道,一字公操。兖州奉符(今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桥沟村)人。北宋初学者,思想家。宋理学先驱。曾创建泰山书院、徂徕书院,以《易》、《春秋》教授诸生,“重义理,不由注疏之说”,开宋明理学之先声。世称徂徕先生。“泰山学派”创始人。关于“理”、“气”、“道统”、“文道”等论对“二程”、朱熹等影响甚大。
天圣八年进士。曾任国子监直讲,“从之者甚众,太学之盛,自先生始。”官至太子中允。和孙复、胡瑗提倡“以仁义礼乐为学”,并称“宋初三先生”,强调“民为天下国家之根本”,主张“息民之困”。从儒家立场反对佛教、道教、标榜王权,为宋初加强中央集权提供论据。主张文章必须为儒家的道统服务。曾作《怪说》等文,抨击宋初浮华文。著有《徂徕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