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意简介

合意(hé yì)是汉语词汇,指称心如意或双方意愿一致的状态,既可用于个体满意度,亦可指涉人际关系中的共识形成。作为形容词,其近义词包括“满意”“对劲”,反义词为“不合”。

该词内涵包含两个维度:一为符合个人心意,如《北齐书》用“稍不合意”表达个体不满;二为多方意愿协调统一,如《后汉书》载“与天合意”强调共同意志。唐宋以后词义逐渐扩展至人际协商,如韩愈《墓志铭》记载“语合意”的人际契合,清代《红楼梦》多次以“合意”反映社交共识。

其源流可追溯至先秦,《国语·鲁语下》以“所以合意”阐述文意表达功能;汉代陆贾《新语》出现“无所合意”描述个体适配性。近现代鲁迅书信沿用此词指代文稿满意度,历代用法既保持核心语义,又逐渐从个体感受延伸至群体互动层面。

曾巩·合意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