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简介

翡翠(jadeite),也称翡翠玉jadeites、翠玉、缅甸玉,享有的“玉石之皇”称号,是玉的一种。翡翠的正确定义是以硬玉矿物为主的辉石类矿物组成的纤维状集合体。但是翡翠并不等于硬玉。翡翠是在地质作用下形成的达到玉级的石质多晶集合体,主要由硬玉或硬玉及钠质(钠铬辉石)和钠钙质辉石(绿辉石)组成,可含有角闪石、长石、铬铁矿、褐铁矿等。

“翡翠”一词在历史上并非指玉,而是一种鸟。汉朝许慎《说文解字》记载 “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作为玉石的“翡翠”在明末清初才被发现,由于其颜色多变,色彩艳丽,逐渐用“翡翠”一词来指代这种美玉。寸开泰撰写的《腾越乡土志》记载:“腾为萃数,玉工满千,制为器皿,发售滇垣各行省。上品良玉,多发往粤东、上海、闽、浙、京都。”至清末民初,仅腾冲城内即有翡翠作坊百余家,玉雕工匠三千余人。

曾巩·翡翠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