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气简介

斗气,汉语词汇,拼音为dòu qì,注音ㄉㄡˋㄑㄧˋ,繁体写作鬥氣。核心释义指因意见不合赌气或闹情绪,表现为互不理睬、言语攻击等行为。该词在人际关系中常表现为故意使对方生气的对抗态度。

其内涵可追溯至中国传统关系本位文化,涉及情感、利益、面子等维度的道义平衡感,常通过绝食、分居等极端形式表达抗争诉求。现代语境中,“斗气”行为已延伸至公共安全领域,如“路怒症”引发的交通事故。

该词最早见于明代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近义词包括赌气、负气,英文对应表达为“quarrel or contend with sb. on account of a personal grudge”。

李之世·斗气的诗句(共2句)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藏叙》、韩上桂《北游草叙》二文,可供参考。康熙《新会县志·艺文下》录其诗三十一首、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八首,《明诗纪事》六首。《鹤汀集》录有邑志小传、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