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攀龙·刀笔吏的诗句(共1句)

刀笔吏简介

“刀笔吏”,是汉语的一则成语。刀笔吏,原指掌文案的官吏,后称讼师为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攀龙(1514年512日—1570年9月18日),字于鳞,号沧溟,东济南府历城(今山东济南)人,明代著名文学家。继“前七子”之后,与谢榛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为“后七子”的领袖人物,被尊为“宗工巨匠”。主盟文坛二十余年,其影响及于清初。长于七言近体,但后人也批评他的歌为“瞎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