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以后弗无子,往往援引诗生民。

流觞元已奚所因,更指三日为良辰。
山阴坐上皆豪逸,长安水边多丽人。
临流有许豪与丽,元无一个能知津。
韩婴何凭指溱洧,束晳胡据诬周秦。
千年混混同一波,竞言此日天气新。
其间号曰该洽者,或言鳦降祠高辛。
春分以后弗无子,往往援引诗生民。
说虽有稽义犹凿,况复除日经无文。
予尝妄意已为火,季春火见疑乘寅。
寅居汉津火所畏,故以元已祓水滨。
一年奇月必用重,三三欲解阳德屯。
较之前说已云近,终愧俚俗疵吾醇。
要须挈我沂泗上,回瓢点瑟看长春。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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