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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

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
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
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
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

赏析/鉴赏

  这首诗本为送李判官入京,却先从自己从长安入安西着笔。“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说自己在公元749年(天宝八年)受高仙芝之聘,不远万里,从长安来到安西。安西,在唐代是一个十分遥远、荒凉的所在,不少人视为畏途,而诗人为实现一身报国志心甘情愿地前往这个遥远荒凉的地方。在“一身”与“万里”的悬殊中,表现出作者惊人而又超人的胆魄和勇气;同时,“一身”也包含离别家乡亲人之意,为下文写乡愁埋下伏笔。“从”、“向”二字的连用,又表现出作者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气概。两句起得十分有力,着墨不多,但却内涵丰富而又形象鲜明,为下面具体描写安西情形作了自然导引。中间两联,是全诗的重点,作者着重写了来安西途中的所见所感。颔联“汉垂乡泪,胡沙费蹄”,写星兼程赶路的情形。在长安与家人见惯了的一轮明月,此时却独挂在沙漠上,显得有几分愁惨,仿佛在对人垂泪一样。这里不说自己因对月思乡而垂泪,却反说明月对己垂泪。而自己的思乡之念,已形象地见于言外。这也是将明月拟人化,赋予无生命月亮以活泼的人格,给在沙漠上行进的孤身一人作陪衬,使得天上地下的景物融成一片,遥相对应,别有情致。在夜中行进,软的沙子使坐骑格外吃力,“费蹄”三字,既指对蹄的磨损,更有沙软难行之意,足见行进的艰难,但作者仍然奋进不息。接着,颔联一方面承接颈联,继续写行进,同时又一转,从夜间过渡到白天:“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这一联景象十分逼真、壮阔。上句用张骞出使西域寻找黄河源头的典故,意喻简直要走到天地的尽头;通过沙漠时,觉得天也格外低矮了。这里面,既有对旅途艰辛的描写,但更多的却是从一个刚从内地来到西北边陲的人的眼中,以惊愕的神情,来描写那未曾见过的新奇而壮阔无比的景象,其中饱和着作者对新鲜生活的追求和对边疆的热爱,充满着由衷的激情。

  通过这样的层层转接,对万里西行的铺叙、描写,最后终于写到了给李判官送行,“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这最后的送行绝没有悲切之语,而是在军帐中与李判官痛饮,使临行前的聚会,充满着振奋人心的豪壮气概。诗人也没有写旅途珍重之语,因为此诗前三联已经叙述了自己西行时的种种情形,而李判官的东归,也是顺着这一条路线,在上面的描写中已经暗含旅途艰难、须多保重之意,这里无须再作赘语了。诗人此时更多的想到了自己远在长安的家人。他万里西行之后,那久已蕴蓄于心的深切乡思,此时一经李判官返京的触发,如火山喷发一样不可遏止,于是就趁痛饮酒酣之时,在军帐中作书,将心中的万语千言写出,托李判官带回长安家中。“家书醉里题”,一方面表现出诗人在醉中仍然没有忘记家乡和亲人,足见乡思之切、之深;另一方面也极为形象地表现了作者在醺然中挥毫疾书、下笔不能自休的情景。一股豪气充满军帐,融注在全诗的字句中,给读者以深刻的感受。

  全诗气魄沉雄,在远行的豪情中有思乡的清泪,在艰辛的磨难中又表现出勇猛奋进的精神。且都是通过对安西的新奇而特有景物的描写,曲折表现出来的。诗句朴实无华,仿佛胸臆流出,耐人咀嚼,情韵无限,为岑参边塞诗中的佳作之一。

 

岑参的诗词曲代表作
岑参(约715-770),祖籍南阳(今属河南),后徙居江陵(今属湖北)。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刺史,后人因称“岑嘉州”。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天宝三年进士。八年至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又随封常清至北庭任安西北庭节度判官。至德二载与杜甫等五人授右补阙。后出任嘉州刺史,大历五年卒於成都。工,长于七言歌行。现存诗三百六十首。对边塞光,军旅生活,以及少数民族的文化俗有亲切的感受,故其边塞诗尤多佳作。风格与高适相近,后人多并称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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