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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

赏析/鉴赏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

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首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

我言秋日胜春朝

“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晴空一

“排”,推,这里是冲的意思。这句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面。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便引诗情到碧霄

这句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作者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字里行间作者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国安呼之欲出。如果说,上句侧重写秋的“形美”,那么这句则突出秋的“神韵”,使“秋日胜春朝”的观点表现得更鲜明,更有力度。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全诗鉴赏

我国古代文学中,常将“秋”与“愁”等同起来。这首写秋的诗却爽朗明快,表现了诗人积极乐观的心境。前两句是议论,直接表达了秋日胜春朝的看法。后两句晴空中排云而上的白鹤形象把诗人的豪迈乐观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飞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宏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这就是第一首诗的主题思想。

其二:

这首诗的前二句写秋天景色,诗人只是如实地勾勒其本色,显示其特色,明净清白,有红有黄,略有色彩,流露出高雅闲淡的情韵,泠然如文质彬彬的君子度,令人敬肃。谓予不信,试上高楼一望,便使你感到清澈入骨,思想澄净,心情肃然深沉,不会像那繁华浓艳的春色,教人轻浮若狂。末句用“春色嗾人狂”反比衬托出诗旨,点出全诗暗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运用巧妙。

对比:

这两首《秋词》主题相同,都是抒发议论的即兴诗,既有哲理意蕴,也有艺术魅力,发人思索,耐人吟咏。但又各写一面,既可独立成章,又是互为补充。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景色如容妆,见性情,显品德。春色以艳丽取悦,秋景骨见长。给予人们的不只是秋天的生气和素色,更唤醒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获得深刻的美感和乐趣。

秋,在大自然中,扮演的永远是一个悲怀的角色,它的“瘦”早已成为一种独特的意象,让一代代的人不停的咀嚼、回味。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于是,秋,便在一页页枯色的纸张里,在一个个方正的汉字中低吟,把那缕缕的哀怨、愁绪、思念、牵挂,熏染得迷迷离离。然而刘禹锡的《秋词》,却另辟蹊径,一反常调,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柳宗元并称“刘”。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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