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著·天理的诗句(共1句)

天理简介

天理,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法门。

儒家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亦指自然的法则;犹言天道。《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南朝 梁江淹知己赋》:“谈天理之开基,辩人道之始终。”等。

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

陈著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著(1214~1297),六十三日戌时生,小名祥孙,字子微,小字谦之,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武康县。曾祖宏,祖伸,父德刚,兄弟二人,娶童氏。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1260),为白鹭书院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