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九鼎的诗句(共1句)

九鼎简介

九鼎,是中国的代名词,以及王权至高无上、国家统一昌盛的象征。夏朝、商朝、周朝三代奉为象征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战国时,秦、楚皆有兴师到周王城洛邑求鼎之事。周显王时,九鼎没于泗水下。后世帝王非常看重九鼎的权力象征与意义,亦曾屡次重铸九鼎,武则天 、宋徽宗也曾铸九鼎。

相传,夏朝初年,夏王大禹划分天下为九州,令九州贡献青铜,铸造九鼎,  象征九州,将全国九州的名大川、奇异之物镌刻于九鼎之身,并将九鼎集中于夏王朝都城。虽然在最早记录九鼎的《左传》中没有找到关于大禹熔青铜的记载,但是有提到说:在鼎上刻有九州图,其实就是象征天下九州都是夏朝的,如此雄心豪迈的气魄也成就了 "九鼎"成为夏朝的镇国之宝。综合两个故事我们都会发现,无论是熔铜还是刻九州,最后的鼎指的都是一座鼎。但是九鼎到底是一鼎还是九尊鼎还有待考证。

史记·封禅书》:“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皆尝亨鬺上帝鬼神。遭圣则兴,鼎迁于夏商 。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没,伏而不见。”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