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花豹的诗句(共1句)

花豹简介

豹(学名:Panthera pardus):是哺乳纲、科、豹属的大型肉食性动物,体长100-150厘米,体重50-100千克。体形似虎,但明显较小;躯体均匀,四肢中长,趾行性。视、听、嗅觉均很发达。头小尾长,四肢短健,前足5趾,后足4趾,爪灰白色,能伸缩。毛被黄色,满布黑色环斑;头部的斑点小而密,背部的斑点密而较大,斑点呈圆形或椭圆形的梅花状图案,又颇似古代的铜钱,所以又有“金钱豹”之称。

生活于森林、灌丛、湿地、荒漠等环境,其巢穴多筑于浓密树丛、灌丛或岩洞中。营独居生活,常间活动,白天在树上或岩洞休息。在食物丰富的地方,活动范围较固定;食物缺乏时,则游荡数十公里觅食。守卫自己较固定的领域,雄性的领域比雌性者大。捕食各种有蹄类动物,也捕食猴、兔、鼠类、类和类,秋季也采食甜味的浆果。食物缺乏时,也于夜晚潜入村屯盗食家禽家畜。

分布非常广泛,跨越亚洲、非洲的许多地区,从喜拉雅脉到撒哈拉大沙漠都有存在。

岳飞的诗词曲代表作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他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金人流传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表示对“岳家军”的最高赞誉。岳飞反对宋廷“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的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以夺取抗金斗争的胜利;他是南宋初唯一组织大规模进攻战役的统帅。岳飞的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不朽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著有《岳忠武王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