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阳·刀笔吏的诗句(共1句)

刀笔吏简介

“刀笔吏”,是汉语的一则成语。刀笔吏,原指掌文案的官吏,后称讼师为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东阳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东阳生于正统十二年六九日,卒于正德十一年七月二十日(1447年7月21日-1516年8月17日),字宾之,号西涯。祖籍湖广长沙府陵,因家族世代为行伍出身,入京师戍守,属金吾左卫籍。
李东阳八岁时以神童入顺天府学,天顺六年中举,天顺八年举二甲进士第一,授庶吉士,官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右侍郎、侍读学士入直文渊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官至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死后赠太师,谥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