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刺史的诗句(共2句)

刺史简介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西汉中后期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岑参的诗词曲代表作
岑参(约715-770),祖籍南阳(今属河南),后徙居江陵(今属湖北)。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刺史,后人因称“岑嘉州”。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天宝三年进士。八年至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又随封常清至北庭任安西北庭节度判官。至德二载与杜甫等五人授右补阙。后出任嘉州刺史,大历五年卒於成都。工,长于七言歌行。现存诗三百六十首。对边塞光,军旅生活,以及少数民族的文化俗有亲切的感受,故其边塞诗尤多佳作。风格与高适相近,后人多并称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