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刘敞察冤》

  辨析于似是之间,非至明,其孰能之

  刘敞扬州天长县,鞫王甲杀人,既具狱,敞见而察其冤。甲畏吏不敢自直,敞以委尸曹杜诱,诱不能平反,而傅致益牢。将论囚,敞曰:冤也。亲按问之,甲知敞为己,直乃敢告。盖杀人者富人陈氏也。相传以为神明。

棠阴比事简介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