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司空省书》

  汉沛郡民家赀二十余万,一男才数岁失其母,有一女不贤,其父病困,呼族人为遗书,令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儿年十五以此付之。其后又不与,儿乃讼之太守。司空何武省其书,顾谓掾吏曰:女性强梁,婿复贪鄙,畏害其儿,且俾与女,实寄之耳。夫剑者,所以决断限。年十五者,度子智力足以自居,或闻州县,得以申理。其用虑深远如是。乃悉夺财还子。

棠阴比事简介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