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曹驳坐妻》

  沈存中内翰: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于谋杀,不当复坐其妻。存中宋人,不书世代,后同。

  谨按大明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恶不道之条。今观所载,寿州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刑曹驳以义绝,不当缘坐其妻。窃详本犯身为不道,杀妻父母兄弟,与其妻实已义绝。法难缘坐。然律无明文,所司遇此,亦当比拟奏请。

 

棠阴比事简介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