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长史林缉熙先生光》

  林光字缉熙,东莞人。成化乙酉举人。己丑会试入京,见白沙於神乐观,语大契,从归江门,筑室深,往来问学者二十年。白沙称“其所见甚是超脱,甚是完全。盖自李大厓而外,无有过之者”。尝言:“所谓闻道者,在自得耳。读尽天下书,说尽天下理,无自得入头处,终是闲也。”甲辰复出会试,中乙榜,授平湖教谕。历兖州、严州府学教授,国子博士,襄府左长史。致仕。年八十一卒。

  初,先生依白沙,不欲仕。晚以贫就平湖谕。十年官满来归,母氏无恙。再如京师,将求近地养亲,未及陈情,遂转兖州。於是奏请改地,冢宰不许。未及一年,而母氏卒。白沙责其“因升斗之禄以求便养,无难处者,特於语默进退斟酌早晚之宜不能自决,遂贻此悔,胸中不皎洁磊落也”。又言:“定山为窘所逼,无如之何,走去平湖,商量几日求活,一齐误了也。”然则平湖之出,亦白沙之所不许,况兖州乎?其许之也太过,故其责之也甚切耳。

  记白沙语

  先生初筑阳春台,日坐其中,用功或过,几致心病。后悟其非,且曰:“戒慎与恐惧,斯言未偏。后儒不省事,差失毫釐间。”盖验其弊而发也。

  曾论明道论学数语精要,前儒谓其太广难入,叹曰:“谁家绣出鸳鸯谱,不把金针度与人。”

  先生教人,其初必令静坐,以养其善端。尝曰:“人所以学者,欲闻道也,求之书籍而弗得,则求之吾心可也,恶累於外哉!此事定要觑破,若觑不破,虽日从事於学,亦为人耳。斯理识得为己者信之,文末习,著述等路头,一齐塞断,一齐扫去,毋令半点芥蔕於胸中,然后善端可养,静可能也。始终一境,勿助勿忘,气象将日佳,造诣将日深,所谓至近而神,百姓日用而不知者,自此迸出面目来也。”

明儒学案简介

明儒学案》是清代黄宗羲创作的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传统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全书一共62卷。《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210位学者。《师说》总纲之后,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即是收录该派名言至理并附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