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版法》

  凡将立事,正彼天植,风雨无违。远近高下,各得其嗣。三经既饬,君乃有国。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喜以赏,怒以杀,怨乃起,令乃废,骤令不行,民心乃外。外之有徒,祸乃始牙。众之所忿,置不能图。举所美,必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庆勉敦敬以显之,富禄有功以劝之,爵贵有名以休之。兼爱无遗,是谓君心。必先顺教,万民乡。旦暮利之,众乃胜任。取人以己,成事以质。审用财,慎施报,察称量;故用财不可以嗇,用力不可以苦。用财嗇则费,用力苦则劳。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施报不得,祸乃始昌。祸昌不寤,民乃自图。正法直度,罪杀不赦。杀僇必信,民畏而惧。武威既明,令不再行,顿卒怠倦以辱之,罚罪宥过以惩之,杀僇犯禁以振之。植固不动,倚邪乃恐。倚革邪化,令往民移。法天合德,象法无亲。参于日,佐于四时。悦在施有,众在废私。召远在修近,闭祸在除怨。修长在乎任贤,高安在乎同利。

《管子·版法》翻译及注释

  凡人君临政视事,首先要端正他的心志,其次是不违背到的天时,第三是使远近高下的人们都得到很好的治理。这三个根本问题都解决了,国君便可以保有其国家

  不可因个人喜悦而行赏,不可因个人恼怒而擅杀。如果是因喜而赏,因怒而杀,人民就会生怨,政令就会废弛。政令多次行不通,人民就有外心;有外心的结了党,祸乱就开始萌芽。引起了群众的忿怒,少数人是不能图谋应付的。举办所喜欢的事,一定要估计到事情的结局;废止所厌恶的事,一定要考虑到事情的后果。用赏赐嘉勉敦厚的人以进行表扬,用俸禄加富有功的人以进行鼓励,用爵位提升有名望的人以进行美誉,要兼爱而没有遗弃,才算得上君主的胸怀。一定要先给教训,万民才趋向好的风化。经常给予利益,民众就会胜利完成己任了。

  取用于人要比照一下自己,办事要根据实际力量。要详细斟酌国家的用财,慎重处理施予和报酬,明察事物的分量与限度。所以,君主用财于民不可以吝啬,征用民力不可以过头。用财吝啬则人民反抗,用力过头则人民疲劳。人民贫困,政令就繁复无效;人民苦于劳役之灾,政令就无法贯彻。施予酬报不得当,祸乱就开始发展;祸乱发展而人君尚不觉悟,民众就自图造反了。

  法律公正,制度明确;杀有罪,不宽赦;执行杀戮一定说到做到,民众就会畏惧。权威明示于众,法令就不必一再重申。对怠情的人,要通过训斥予以羞辱;对有过的人,要通过处罚予以惩戒;对犯罪的人,要通过杀戮予以震慑。君主执法之心坚定而不动摇,乖异邪僻的人们就自然恐惧。乖异邪僻的行为都有了改革和变化,法令颁布下去,民众就跟着行动了。

  君主应该效法天,对万物全体施德;模仿地,对万物没有私亲。要做到与日月同级,与四时并列。使众人喜悦决定于爱施俱行,得民众拥护决定于破除私心。要招袜远方的人们,决定于修好国内;要避免祸乱的发生,决定于消除人怨。准备长远大计,在于任用贤人;巩固尊高地位,在于与民同利。

管子》基本上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结。即以此为稷下之学的管子学派。《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道家之言也。据中国日本学者统计《管子》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前475~前221)至秦汉时期,汉初有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包括儒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其中以黄老道家著作最多,其次法家著作18篇,其余各家杂之,其中的法家思想是道家影响下的法家思维。 管子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家、军事家、道法家。集中体现于《管子》一书。是书篇幅宏伟,内容复杂,思想丰富。如《牧民》、《形势》等篇讲霸政法术;《侈靡》、《治国》等篇论经济生产,此亦为《管子》精华,可谓齐国称霸的经济政策;《七法》、《兵法》等篇言兵法;《宙合》、《枢言》等篇谈哲学及阴阳五行等;其余如《大匡》、《小匡》、《戒》、《弟子职》、《封禅》等为杂说。《管子》是研究我国古代特别是先秦学术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