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帝在位的前二十年中很有作为。除采取了历代新君例行的大赦、蠲免、减贡、赈灾等措施外,还扭转了自正统以来形成的宦官擅权、败坏朝政的局面,并下令清理庄田,“不问皇亲势要,凡系冒滥请乞及额外多占者悉还之于民”,废除勋戚世袭等。所有这些举措皆进一步巩固了明朝的统治。
行政
嘉靖帝14岁即帝位,因想追封亲生父母的尊号,但首辅杨廷和等旧臣要求他改换父母而引发了长达三年半的大礼议之争;世宗不顾朝臣反对,追尊生父为兴献帝后又加封为献皇帝、生母为兴国皇太后,改称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兴献帝被追尊为“睿宗家世
祖父:宪宗纯皇帝朱见深
祖母:孝惠皇后邵氏(追尊)
父:(追尊)睿宗献皇帝朱祐杬
母:(追尊)慈孝献皇后蒋氏
后妃
皇后(4位)
孝洁肃皇后,陈氏,原配妻,流产血崩而死。初谥悼灵,后改谥曰“孝洁恭懿慈睿安庄相天翊圣肃皇后”,合葬永陵,祔庙;
废后张氏,初为顺妃,陈皇后死,继立为皇后。后来废死冷宫。无谥;
孝烈皇后,方世宗死后葬于永陵。永陵的营建在世宗皇帝登上皇位后的第十五个年头,系其在位时营建的“寿宫”。但其卜选陵址却是在嘉靖七年(1528)皇后陈氏去世之时。当时,世宗命辅臣张璁及兵部员外郎骆用卿等人为陈皇后选择陵地。同时,他也在秘密地为自己的陵地做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