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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澹简介

何澹的诗词曲代表作

何澹(1146-1219),字自然,浙江龙泉市兰巨乡豫章村人。南宋人,曾任兵部侍郎、右谏大夫等职。
十八岁入太学,宋乾道二年(1166)中进士礼部第二人。历官秘书省正字、武学谕、校学郎、秘书丞、将作少监、国子祭、兵部侍郎、右谏议大夫等职。庆元二年(1196),同知枢密院事(正二品,职同副相)。不久,兼参知政事(正二品,职同副相)。因“庆元党禁”事件,于嘉泰元年(1201)七力请辞职,奉祠禄闲居故郡近七年,未忘乡土建设。开禧元年(1205)奏请朝廷调兵3000人,疏浚处州通济堰,将木坝改为石坝;修筑保定村洪塘,蓄水灌溉2000余亩;修撰第一部《龙泉县志》,开龙泉地方志之先河。嘉定元年(1208)以观文殿学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嘉定十二年十二月病卒,终年74岁。著有《小集》,收入《永乐大典》及现代唐圭璋编《全宋词》。《宋史》有传。
何澹修撰的第一部《龙泉县志》中记载的生产香菇“砍法”和“惊蕈术”对世界香菇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何澹也因此成为世界香菇文化之父。

  何澹(1146~1219),字自然。南宋龙泉县南上河村(今属兰巨乡)人。十八岁人太学。宋乾道二年(1166)中进士礼部第二人。

  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秘书丞、将作少监、国子祭酒、兵部侍郎、谏议大夫兼侍讲等。庆元二年(1196)自御史中丞任同知枢密院事,四月任参知政事。六年二月,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任职期间,依附权臣韩侂胄,排除异己为伪党,立“庆元党禁”。数年后,澹有韬晦之意,于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请辞职,奉祠禄闲居故郡近七年,未忘乡土建设。开禧元年(1205)奏请朝廷调兵3000人,疏浚处州通济堰,将木坝改为石坝;修筑保定村洪塘,蓄水灌溉2000余亩;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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