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火焰的诗句(共1句)

火焰简介

火焰指火的灼热发光的气化部分。火焰是一种状态或现象,燃烧着的可燃气体,发光,发热,闪烁而向上升。

燃烧既是化学现象,也是一种物理现象。

火焰可以给人带来许多益处,但使用不慎也可产生危害。产生火焰的三个条件是有可燃物,有氧化剂,温度达到着火点。

火焰并非都是高温等离子态,在低温下也可以产生火焰。

李贽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贽(1527~1602),汉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