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婚姻的诗句(共4句)

婚姻简介

婚姻泛指婚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长期结合。根据双方身体条件、工作能力、结婚观念、历史文化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应取得医学、伦理、民法等层面的认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男女自愿结合在一起,互相接受互相依靠,婚姻应与社会人口变化、历史文化相适应。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多民族国家,婚姻制度也经过多次变革,现在普遍认同一女一男,一妻一夫形式。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一般是指男娶女嫁过程。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