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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

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
陶令篱边色,罗含宅里香。
几时禁重露,实是怯残阳。
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

赏析/鉴赏

  唐文宗开成四年(公元839年),李商隐通过吏部考试,释褐授官,做秘书省校书郎,但他在秘书省仅仅几就被调到地方,担任宏农县尉(今河南省灵宝县)。到任不久,又遭受一次打击,因为他把狱中死囚改判活罪,触犯了观察使孙简,被罢官,正碰上姚合代孙简任观察使,又要他还任。李商隐姚合关系不错,但他内心深处对自己屈居县尉一事,始终不快,不甘久居,一心想入朝任职。开成五年,他的岳父王茂元入朝为官,他便告假携眷到长安居住,以求汲引。此年九月四日,为谋求新的出路.他又辞去宏农县尉。到会昌四年。在杨弁之乱过后,他又移家永乐(今山西芮城县)。他自述此时自己“遁迹丘园”,“前耕后饷”,“渴然有农夫望岁之志”(《重祭外舅司徒公文》)。这首诗即作于此时。

  〈菊花〉诗的末联“愿泛金鹦鹉,升君白玉堂”,与本诗末联所抒发的感概,可以说同中有异。在〈菊花〉诗中,笔者曾经说到,李商隐对于升君白玉堂一事,已觉无望,却想到自我毁灭,成为菊,这样便可以浮在用黄金铸成的鹦鹉杯,升上用白玉砌的殿堂。这种感情,虽嫌激烈,却毕竟带有升上殿堂的愿望。到本诗,那些激烈的感情淡化了,苦、椒坞、微香、涓涓泪、寒雁、暮、细路独来、清尊相伴,一片叹老嗟卑的味道,甚麼火气也没有了。其殆晚年的自叹之作欤!

  除了末联,前四句形容菊的色、香,与〈野菊〉的笔法相类,只是后者的描述更为抽象,以作者的观感为主。五、六写凋零迟暮,亦与「已悲节物同寒雁」的情感相类。末联则可见上述的分析,笔者对於此文有二点看法:首先,说李商隐「自我毁灭」实是见仁见智,我们也可以解读为一种升华,成为菊酒是需要酿造的,留下的反而是精华,所以〈菊花〉诗的情感的确比〈野菊〉来得积极一点。再者,李商隐尽管叹老嗟卑,但基本性格是不会变的,前文曾分析〈野菊〉诗中的苦竹、椒坞、微香,与〈菊花〉诗的陶令、罗含同样有贤才的涵意,都是诗人对自己的才能品格的肯定。我们从〈菊花〉、〈野菊〉、〈临发崇让宅紫微〉三首诗中,可以看到李商隐处在不同时空之下的感叹,但是也可以见到李商隐始终如一的态度,诗人的自尊心不曾稍减。最后,笔者以为选用〈菊花〉诗对照〈野菊〉,较另二首诗作更适合,既可以摆脱附会史事的牵强,亦可於写作技巧、用词遣字、情感强度作同中有异的比较。

  屈复曰:「通首不出题,亦是大病。」则是正好说明了〈野菊〉为何较〈锦瑟〉的诗旨来得明确,〈野菊〉一诗虽未有任何「菊」字,对於菊的形容也是十分抽象,但是纵观全诗句意,则句句不离菊,首联写菊的生长环境和形态,颔联写诗人爱菊、怜菊之心,颈联写诗人忆起当年赏菊之乐,末联写菊未被种植在宫中的遗憾。同样,前文所提及的〈菊〉也是通首不出题,因此都显得诗意十分单纯,也令人有思想范围狭窄的感觉。就写作技巧而言,野菊、苦竹、椒坞,多层次意象组合的完美搭配,忍字与省字的简明精确,李商隐用字遣词可谓匠心独运。然而诗旨却完全围绕在怀才不遇的自怜情绪中打转,看多了李商隐这类为数不少的作品,真会让人怀念起李白豪迈潇洒、杜甫忧国忧民。(邓中龙分析)


李商隐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商隐(公元813—858),字义,号玉谿生,又号樊南生,汉族,唐朝怀州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人,是唐朝著名人。他擅长诗歌写作,骈文文学价值也很高,是晚唐最出色的诗人之一,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因诗文与同时期的段成式温庭筠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称为“三十六体”。其诗构思新奇,格秾丽,尤其是一些爱情诗无题诗写得缠绵悱恻,优美动人,广为传诵。但部分诗歌过于隐晦迷离,难于索解,至有“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之说。因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清乾隆五十四年《怀庆府志》记载,李商隐死后葬于祖籍怀州雍店(今沁阳山王庄镇)之东原的清化北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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