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赏析/鉴赏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前两句用的是抑彼扬此的手法,为牡丹的出现作铺垫,而第三句笔锋一转,从正面赞颂牡丹。“唯有”一词,突出强调了只有牡丹才配称“真国色”,表明了诗人对牡丹的偏爱。“国色天香”则成了当时对牡丹的定评,也为后人所乐于接受和沿用。牡丹是花中之王,“百般颜色百般香”(邵雍《牡丹吟》)。但此诗却只字未提牡丹的色香,仅说“花开时节动京城”。这句表现了人们倾城而出观赏牡丹的热闹景象,以此赞颂牡丹为人赏爱的倾国之色。牡丹在诗人眼里,她姿色超群,是国中最佳“美人”。由于牡丹具有无与伦比的姿色,竞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竞相品赏,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时尚,说出了多数人的心声。这里“动”字用得极妙,仿佛使人看到了当时人们为了观赏牡丹而万人空巷、人头攒动的生动场面。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牡丹是中国特产的名花,春末开花,花大而美。唐代高宗、武后时始从汾晋(今山西汾河流域)移植于京城,玄宗时犹视为珍品。此诗即写唐人赏牡丹的盛况。关于此诗的创作时间与地点,由陶敏、陶红校注的《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根据诗中用李正封“国色”之语推测此诗为大和二年(828年)至五年831年作者在长安所作;瞿蜕园的《刘禹锡集笺证》认为,此诗作于唐大和年间作者重入长安之时;高志忠的《刘禹锡诗编年校注》认为,此诗与《浑侍中宅牡丹》作于同时;吴钢、张天池《刘禹锡诗文选注》疑此诗为永贞革新时所作。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柳宗元并称“刘”。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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