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物言志简介

托物言志是古典诗词中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所谓托物言志,也称寄意于物,是指人运用象征或起兴等手法,通过描摹客观上事物的某一个方面的特征来表达作者情感或揭示作品的主旨。采用托物言志法写的文章的特点是用某一物品来比拟或象征某种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要写好这样的文章,就要掌握好“物品”与“志向”,“物品”与“感情”的内在联系。首先是物品的主要特点要与自己的志向和意愿有某种相同点和相似点。其次,描述时,自己的志向要以物品的特点为核心。物品要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托物言志的写作方法,最常用的有比喻、拟人、象征等。
优秀的古典诗词作者在创作托物言志这一类作品时,总是能够通过细致的观察和悉心的体验,进而准确地寻觅出能表达自己思想情感以及作品主旨的客观对象,即找准言“志”之“物”。
托物言志这一类诗词的创作,常常源于诗人对某一特定事物内在意义的直觉顿悟,之后再将这种直觉的顿悟进行提炼并完善,最终形成单一而明显的主旨。因此诗人必须置身于现实生活之中,在对某一特定事物的特征或特性进行观察、体验、比较、玩味的基础上,进而准确地揭示出所咏之物的品性或品行。

陈亮·托物言志诗(共2首)

  • 1.《点绛唇·咏梅月宋朝·陈亮一夜相思,水边清浅横枝瘦。小窗如昼,情共香俱透。清入梦魂,千里人长久。君知否?雨僝云僽倦,格调还依旧。
  • 2.《桂枝香·观木犀有感寄吕郎中宋朝·陈亮天高气肃。正月色分明,秋容新沐。桂子初收,三十六宫都足。不辞散落人间去,怕群花、自嫌凡俗。向他秋晚,唤回春意,几曾幽独。是天上、余香剩馥。怪一树香风,十里相续。...
陈亮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亮(1143年1016日—1194年),原名汝能,字同甫,号龙川,学者称为龙川先生。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
陈亮“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议论生,下笔数千言立就”。宋孝宗时,被婺州以解头荐,因上《中兴五论》,奏入不报。淳熙五年(1178年),诣阙上书论国事。后曾两次被诬入狱。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状元及第,授签书建康府判官公事,未及至官而逝,年五十二。宋理宗时,追谥“文毅”。
陈亮所作政论气势纵横,词作豪迈,有《龙川文集》、《龙川词》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