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

朝代:唐朝|作者: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古诗简介

《营州歌》是唐代诗人高适七言绝句。此描写边塞地区尚武气,形象生动地刻了北方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形象,表现了他们的生活貌和豪放的性格,赞扬了他们豪迈勇武的精神。此诗体现了胡汉民族之间精神文化的摩荡和融合,透露出刚健、雄浑的民族气息,在唐代边塞诗中是稀有的。

翻译/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奔跑。

注释

⑴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⑵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⑶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⑷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⑸城下(xià):郊野。
⑹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⑺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钟,酒器。
⑻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创作背景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

赏析/鉴赏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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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适(700年—765年),汉族。字达夫、仲武,景县(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睢阳(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20岁西游长安(今陕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开元20年去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后漫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天宝三载,与李白杜甫岑参同游梁园(今河南商丘),结下亲密友谊,成为文坛佳话。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50岁应举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载,因不忍“鞭挞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长”而辞官,又一次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曾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渤县侯终散常侍,世称“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终年65岁,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和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