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经·第四章》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四十二章经·第四章》翻译及注释

  释迦牟尼佛说:众人以十种事情行善,也以十种事情作恶。是哪十种事呢?属于行为方面的有三种,属于语言方面的有四种,属于意识方面的有三种。行为方面的三种是:杀生、偷盗、邪淫;语言方面的四种是:挑拨是非、恶语骂人、说谎骗人、秽言乱语;意识方面的三种是:嫉妒别人、怨恨他人、愚蠢糊涂。这十种事,不合乎佛家圣道,叫做十恶行。这十种事如果改正不再犯了,就叫做具备了十种善行。

《佛说四十二章经》,简称《四十二章经》,佛教著作,据说是东汉迦叶摩腾、竺法兰汉译,一般认为是古代中国译出的第一部佛教经典。内容是把佛所说的某一段话称为一章,共选了四十二段话所编集而成。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册。《四十二章经》论其胜义,盖有四端:一、辞最简驯,二、义最精富,三、胪者古真,四、传最平易。用以上四重以观察于佛,则佛之全体大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