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灯新话·序一》

  余既编辑古今怪奇之事。以为《剪灯录》,凡四十卷矣。好事者每以近事相闻,远不出百年,近止在数载,襞积于中,日新盛,习气所溺,欲罢不能,乃援笔为文以纪之。其事皆可喜可悲,可惊可怪者。所惜笔路荒芜,词源浅狭,无嵬目鸿耳之论以发扬之耳。既成,又自以为涉于语怪,近于淫,藏之书笥,不欲传出。客闻而求观者众,不能尽却之,则又自解曰:《》、《书》、《易》、《春秋》、皆圣笔之所述作,以为万世大经大法者也;然而《易》言龙战于野,《书》载雉雊于鼎,《国》取淫奔之诗,《春秋》纪乱贼之事,是又不可执一论也。今余此编,虽于世教民彝,莫之或补,而劝善惩恶,哀穷悼屈,其亦庶乎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之一义尔。客以余言有理,故书之卷首。

  洪武十一年岁次戊午六月朔日,瞿佑书于吴山大隐堂

剪灯新话简介

剪灯新话》是明代瞿佑撰写的文言短篇小说,中国十大禁书之一。最早在洪武十一年编订成帙,以抄本流行。
元末明初的社会大动荡,摧残、扭曲着社会中、下层男女的情欲生活。此书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禁毁小说,除摹书普罗男女的畸变离奇隐秘外,其人鬼相恋,“交合之事,一如人间”,亦成为遭禁主要原因之一。作者自己都坦陈此书“近于诲淫,藏之书笥,不欲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