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十四年》

  一、十有四年,春,王正,公至自晉。

  二、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帥師伐邾。

  三、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

  四、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衞侯、鄭伯、許伯、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於新城。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五、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

  孛之為言猶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環域也。

  六、公至自會。

  七、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

  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也?長轂五百乘,綿地千里,過宋、鄭、滕、薛,敻入千乘之國,欲變人之主。至城下,然後知,何知之晚也。弗克納。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義也。捷菑,晉出也。貜且,齊出也。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

  八、九月,甲申,公孫敖卒於齊。

  奔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為受其喪,不可不卒也。其地於外也。

  九、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

  舍未踰年,其曰君何也?成舍之為君,所以重商人之弒也。商人其不以國氏何也?不以嫌代嫌也。舍之不日何也?未成為君也。

  十、宋子哀來奔。

  其曰子哀,失之也。

  十一、冬,單伯如齊。

  十二、齊人執單伯。

  私罪也。單伯淫於齊,齊人執之。

  十三、齊人執子叔姬。

  叔姬同罪也。

谷梁传简介

《榖梁传》即《谷梁传》,也被称作《谷梁春秋》、《春秋谷梁传》,是战国谷梁赤撰儒家著作,与《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之一。起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

《谷梁传》强调必须尊重君王的权威,但不限制王权;君臣各有职分,各有行为准则;主张必须严格对待贵贱尊卑之别,同时希望君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但其对政治更迭、社会变动较为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