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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奇略·罚战》

  凡战,使士卒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

  隋,大将杨素御戎严整,有犯军令者,立斩之,无所宽贷。每将对敌,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余人,少者不下十数人。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阵,先令三百人赴敌,陷阵则已,如不能陷阵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者。将士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

《百战奇略·罚战》翻译及注释

  大凡在作战中,要使士卒在与敌人遭遇时,敢于奋勇前进而不敢后退,而对于畏敌后退一步的,必须用重刑加以惩处。这样,就可以打胜仗。诚如兵法所说:“惩罚罪过要就地执行,绝不迁延姑息。”隋朝时期,大将杨素治军严整。他的部队如有违犯军令的人,立即处斩,而绝不宽容。每当将要对敌交战之时,他就搜求犯有过失的士卒而立即杀掉,被杀的人多者一次上百人,少者也不下十数人。由于杀人太多,鲜血流遍帐前,而杨素却谈笑生,若无其事。到了与敌对阵交战之时,他先令三百人进击敌人,若能攻陷敌阵也就罢了,如果不能冲破敌阵而活着回来的,不论多少都全部杀掉。然后又派二三百人再去进攻,对于不能陷阵而生还者仍如旧法全部杀掉。将士们因此而震惧,人人抱定必死之志奋勇杀敌,所以每战都能获胜。
百战奇略》原名《百战奇法》,是明代军事著作,作为一部以论述作战原则和作战方法为主旨的古代军事理论专著而问世,这无论是在明以前或是明以后,都是不多见的。因此,从其产生以来,就为兵家所重视和推崇,给予很高评价,并一再刊行,广为流传。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陕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李赞,称该书是“极用兵之妙,在兵家视之,若无余策”;他认为:只要“握兵者平时能熟于心,若将有事而精神筹度之,及夫临敌,又能相机而应之以变通之术”,那就可成凯奏之功”。